不倒翁连环话

撰文丨孟晓蕊

漫画丨姜伟伟

漫说是非

画里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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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小课堂丨协商解除合同却被要求写辞职申请,小心!,却要我写 个辞职申请,还说补偿一分都不会少。我该相信他们吗?”

这天,某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了一位劳动者石某。石某在一家运输公司担任货车司机已经三年。最近,由于公司整合运输路线,导致司机富余,需要和一些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天,石某被人事部沈经理约谈,并被告知,公司想和他解除劳动关系。

石某表示,只要公司给合适的补偿,他愿意离开。沈经理告诉他,公司不仅会按照他的工作年限给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还会再给1个月的工资作为“抚慰金”。石某便同意了。不曾想沈经理却拿出了一份已经打印好的“辞职申请”表格让他填写。上面标明,填写人是因“个人原因”辞职,且补偿事 项 “以约定为准”。看到这种描述,石某又犹豫了。沈经理却说,这只是公司员工离职要填写的统一制式表格,钱不会少他的。

石某还是多了个心眼,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要先和家里人通个气为由没有填写表格,出门后立刻来到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员听石某叙述了来龙去脉后告诉他,他这种谨慎的态度是对的,这样的表格的确签不得,否则如果公司不讲信用,他就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即使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要面临举证上的很多麻烦。

按照石某的描述,公司是要和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而如果劳动者是以个人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补偿。

如果石某填写了这份表格,这件事就会变成是他以个人原因辞职。表格上标注补偿事宜“以约定为准”,但究竟双方是怎么约定的又没有留下其他书面证据,填写后石某就会处于被动。这样一来,他也会因为是以个人原因辞职而无法领取失业待遇。

听完监察员的分析,石某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回到公司,联合几位和他一样被公司约谈过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事,一起找到沈经理,把法律条文详细摆了出来。在法律面前,沈经理无话可说,最终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向他们支付了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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